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及《2021年度(第二批)福田區宣傳文體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》(下稱《申報指南》)的規定,福田區宣傳文體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于即日起面向社會接受項目申報?,F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:
一、資助對象
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(以下簡稱“專項資金”)資助項目應是:反映實現民族復興中國夢,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,引領文明風尚的項目;符合群眾需求,體現創新意識,為群眾喜聞樂見、參與度高的項目; 具有較高審美價值、藝術品位,內容高雅、手段創新,融合思想性、藝術性、觀賞性的項目;能夠展示深圳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核心引擎功能、宣傳福田社會、經濟和文化發展的國際化形象、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項目。
重點資助:
1、符合福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典范城區、高品質國際化人文環境要求的,具有國際、國內影響力的品牌文體活動;
2、符合福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文化高地,涵養同宗同源、增強文化認同感的文化交流活動;
3、圍繞“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 100 周年”主題策劃開展的重大文體活動;
4、圍繞福田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及致力于打造“國際金融中心、科技創新中心、文化教育中心、服務交流中心”等四大中心策劃的重大文體活動;
5、引進國際級、國家級頂級院團的文藝演出;
6、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,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、創新性發展的高水準文化活動。
二、資助范圍
專項資金接受以下類別的項目申請:
(一)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。包括全區性文明創建活動、重大精神文明典型宣傳教育活動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動、福田城區形象宣傳等。
(二)在福田區舉辦的公共文體活動。
1、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、多方面、多樣性的精神文化和體育健身需求的文藝展演、全民健身、文體競賽、文學藝術活動、文體節及社區性公益文體活動等;
2、符合福田建設高品質國際化文化強區目標定位,對促進福田文化藝術和競技體育發展,推廣高雅藝術,提升群眾藝術欣賞能力有積極推動作用的各類重大文體活動;
(三)文藝精品創作。包括藝術精湛并富有創新性的文學、美術、音樂、歌曲、戲劇、舞蹈、影視劇(非商業性藝術類作品) 領域的創作、出版、發行、研究、展覽、演出、國內外比賽等活動;
(四)國際合作與交流項目。有助于營造福田國際化氛圍、促進中外國際交流與合作、提升深圳及福田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項目;
(五)社會科學研究。包括根據我區經濟、政治、文化、社會發展需要,圍繞區委、區政府的中心工作而開展的理論研究、文體宣傳、學術著作出版等;
(六)世界冠軍和文化名人引進的相關工作;
(七)對轄區群眾文體團隊的支持;
(八)文體設施、文體活動及公共文體需求的調研論證;
(九)轄區民辦博物館扶持;
(十)其它公益性宣傳文化體育事業項目。
三、申報主體及條件
(一)從事宣傳文體工作的非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及依法登記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、會計核算規范、財務狀況良好、無違規違法經營記錄的區內外文體類企業、社會團體和組織在具備以下條件時可申報資助:
1、已完成了申報項目的前期工作,能夠提供詳實、可行的工作方案;
2、與場地或項目其它合作方已簽署相關協議或達成合作意向。
(二)申請文藝精品創作資助的單位,應當是在福田區注冊的文體類企業、社會團體和組織。
四、資助額度
項目資助以差額資助為主,鼓勵申報單位積極尋求企業、公益基金、社會力量贊助,以及通過市場化運作等多種形式擴大經費來源。
本專項資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項開支:
(一)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、獎金、福利支出;
(二)固定資產及信息化建設;
(三)應由部門財政預算安排經費的項目。
五、其它
(一)資助項目應在所有宣傳物料顯著位置標注“本項目由深圳市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”字樣及專項資金 LOGO。
(二)申報主體在一個申報期內申報項目不超過 3 個;已獲得專項資金立項資助的申報主體,在資助項目結項驗前原則上不得再次申報。
福田區委宣傳部
2021年8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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